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开票信息变更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6 发布者: 利华集团 4569 次浏览
公司及各厂、站负责人: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证”登记制度的公告》要求,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月15日作了“三证合一”申请,并取得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2800763786689J”为便于新规定在公司生产经营中顺利对接,公司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启用新税号。现将有关税号变更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号变更流程规定,纳税人税号变更前,应将所有已取得尚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全部认证。在税号变更后,所取得发票税务代码应为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91652800763786689J”,否则,进项发票不能进行抵扣。
二、对已经取得的进项发票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26日。对已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应按公司进项发票管理流程在此之前全部报送给公司财务部,否则,发票过此时点将不能认证。
三、发票更换在2016年8月26日前,客户有需要更换发票的,务请尽量提前与财务部联系更改。同时,已开出的发票,销售部要提醒客户拿到本公司发票后,尽快认证使用发票。
四、公司将在2016年8月28日到9月1日期间停开发票,请各厂、站采购、出纳及公司销售、采购部门同事提前与客户和供应商沟通以免造成发票月底不能认证的情况,各厂本月26号前必须将所有已开据的发票向总公司财务部提交。
公司及各厂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纳税号更换的工作通知,以免造成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如有疑问请致电公司财务部。
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尊敬的客户及供应商: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证”登记制度的公告》要求,我公司已于2016年1月15日作了“三证合一”申请,我公司税号也将变更为“91652800763786689J”为便于新规定在公司生产经营中顺利对接,公司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税号。原税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无法认证,现将有关新的增值税纳税号变更信息通知如下:
单位名称: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
纳 税 号:91652800763786689J
单位地址:库尔勒市新华路龙兴大厦二楼
电 话: 0996261899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0365289900100000218801